莆田站高速互通批复
近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莆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用于秀永高速改扩建新增莆田站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建设。该项目涉及650亩土地,将成为莆田市交通运输的重要节点。
650亩土地用途确定
划拨的650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将用于秀永高速改扩建新增莆田站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建设。该土地将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莆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为保障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批复中明确规定,用地单位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同时,涉及环保、安全、文物点、历史建筑等方面的建设,也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土地使用权限制与补偿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为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需要使用该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项目建设时间要求
用地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批复手续由自然资源局办理
批复中明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给莆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用于秀永高速改扩建新增莆田站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莆田市的交通网络,提升交通运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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