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市本级政府储备地管护机制》,旨在加强对政府储备土地的管护,规范临时利用行为。该机制明确了各方的职责,防止储备地被非法侵占。
管护范围:
根据规定,纳入管护范围的储备土地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取得方式合规、产权清晰等。同时,还需要对存在土壤污染、文物遗存、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进行评估和治理。
管护方式与职责:
市自然资源储备中心将对纳入管护范围的储备地采取自行管护、委托管护、临时利用等方式进行管护。管护单位要建立储备土地管护台账,并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于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管护单位将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储备地临时利用:
储备地临时利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临时利用方案需要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并且一般不超过2年。临时利用终止时,需要恢复原状。
根据具体情况,储备地的临时利用可以分为借用和租用两种类型。借用需要经过申请和审核,且不得转借、转租或挪作他用。租用需要由项目属地区级政府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租金价格进行评估。
通过制定储备地管护机制,莆田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储备土地的保护和管理。该机制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和管护要求,为储备地的临时利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莆田市将继续加强对储备地的巡查和监督,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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