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计划获批
荔城区人民政府的通知,荔城区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计划已经获得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根据计划,将有9.139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11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征收荔城区境内的10.1641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征地程序和要求
荔城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确保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供地情况和用途
荔城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荔城区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规范利用的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不动产登记和土地使用
荔城区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照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是荔城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计划的相关内容。荔城区将按照批准的计划,有序推进土地转用和征收工作,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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